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9号),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贯彻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于5月8日在化学北楼5楼会议室组织了我校第一期III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与防护考试。我校共有16名从事III类射线装置管理、使用的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考试且全部顺利通过,获得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我校高度重视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前期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知识和参考试题库。通过集中学习和本次专场考试,宣传了辐射相关法律和安全防护知识,提升了射线装置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风险防范意识和辐射安全防护水平。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丁倩祁文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