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1-11-29浏览次数:1086

近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命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通知》(豫高发〔2021〕146 号),表彰了7所荣获“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称号的高校,我校名列其中。

为推动民族团结教育在全省教育系统的进一步开展,今年3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 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活动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校第一时间启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校园工作,制定了学校《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五个一”工作标准,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完善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全方位育人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推动创建工作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

今后,我校将以此次表彰为激励,进一步抓好对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上来,进一步聚焦主线、强化措施,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植根广大师生心灵深处,把学校建设成为铸牢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强阵地。

(党委统战部 何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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