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河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主任刘朝科、河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市场部主任张红波到我校开展关于“河南省科研仪器共享政策解读及科技创新券实务操作”的政策宣讲。宣讲会在勤政楼第三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科技处副处长李苞主持。科技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业务科室,各学院大型仪器中心负责人及部分教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刘朝科就《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河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等文件的出台背景,实施成效,创新券业务操作流程等做了详细的解读,并指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要建立引导激励和约束机制。一方面建立评价制度和开放共享后补助机制,对服务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给予表彰和后补助,同时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共建科研设施与仪器,降低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成本。另一方面,对不按规定公开开放与利用信息、开放效果差、使用效率低的管理单位,建立投诉渠道,采取网上通报、停止管理单位新购、申报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方式予以约束。从而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部门分割、单位独占,充分释放服务潜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李苞对刘朝科主任莅临我校进行政策宣讲表示感谢,并表示学校下一步将更好地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并通过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在校企之间架起信息互通的桥梁,促进校企合作,为高校坚持需求导向,实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提供高效便捷的途径,加快学校相关技术的产业化进程,使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到企业中、运用到生产生活上,真正体现了科技创新成果价值。
(科技处 魏 然/文 贺品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