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200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教人[2006] 14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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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0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