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选派第四批“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服务锻炼的通知》(豫组通〔2006〕6号)精神,现将我校选派参加“博士服务团”成员到基层挂职服务锻炼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选条件及推荐人数
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一定工作经历;有专业特长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学校向省委组织部推荐初步人选为5名左右。
二、岗位安排和服务锻炼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挂职担任省辖市政府领导助理、科技顾问;县(市、区)政府,省辖市直机关,省辖市管企、事业单位的副职、领导助理、科技顾问;省管企业领导助理、中层领导、科技顾问;重点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顾问等。服务锻炼时间一般为一年。
三、选派工作的组织及时间安排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在本单位广泛发动,组织报名,并结合本单位后备干部培养计划,提出推荐人选,于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