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推荐2005年度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12-05 浏览次数: 566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0571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对象、名额、条件、程序、管理及报送材料要求,请参阅附件《关于做好200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05714号)。

二、具体安排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认真审核、评议、推荐(排序)。

2、请各单位于1214日前将推荐人员申请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单位考核材料、获奖证书清单、论文(著)清单等需报送电子文档。

3、联系人:孙同梅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电子信箱:rscszk@henannu.edu.cn

4、附:各类表格下载:

①、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②、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

③、论著、论文复印件清单

2005122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

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人〔2005714

各省辖市教育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教育(体育)局,省属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科协《关于印发〈河南省
“55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200282号)精神,为推动实施人才强省、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建立分层次培养造就优秀年轻人才的工作体系,促进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发展全省教育事业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现决定开展200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即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对象和名额
  (一)选拔范围: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教学机构。
  (二)选拔对象:高等学校主要选拔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选拔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中等专业学校主要选拔中等专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选拔的重点是具有较高的教学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或省辖市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中小学校主要选拔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优先推荐。选拔的重点是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示范和带动作用,有较高的教学和学术水平,在全省或省辖市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已入选河南省
“555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入选河南省“333人才工程的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管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以及往年此项荣誉获得者,不再推荐。
  (三)选拔名额:
2005年度全省拟选拔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2000名。推荐名额的分配按照2004年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数为基数计算,高校每80人推荐一名,省辖市、扩权市(县)中小学每500人推荐一名,厅直属单位按每30人推荐一名。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配的候选人名额(见附件一)择优推荐,不得突破。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和中专学校教师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选拔与管理
  (一)选拔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按照《河南省“55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精神,紧密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统筹规划,严格执行选拔条件和程序,扎扎实实地做好人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选拔程序:各有关单位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省教育厅推荐人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人选名单后将在《教育时报》上公示,入选人员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
  (二)管理
1、建立考核制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教育系统的一项综合荣誉称号,各单位要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特点,主要从政治业务素质、学术技术成就、效益方面等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人选的考核由各有关单位的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应于年度考核后30日内集中报省教育厅备案。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河南省教育厅学术带头人的考核实施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有违法、违纪或其它不适于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为的,要取消资格,收回证书。每五年对人选核定、调整一次,调整出的人选不再享受相关的待遇和优惠政策。以选拔和考核资料为基础,省教育厅建立人选信息库。
3、建立择优推荐机制。省教育厅将从入选的人选中择优推荐第一层次(国家级)、第二层次(省级)“555人才工程人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单位推荐报告
2份。以单位名义报文,主送省教育厅,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二)《
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每人2份。
1、样表见附件,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和复印,样表的格式的大小不能改变;
2、《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得超过500字;不分段,不同内容可用数字序号划分。内容应包括:

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

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

③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详实完备,提供的任何数字均应以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20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所提供的任何数字以及获得的科研基金情况,均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
1份。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四)省部、厅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1套。另附清单2份(样式见附件三),其中一份与获奖证书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另外一份单独装订。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复印件所在页码,便于专家查阅。
  (五)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
1页复印件1套。论文须是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另附清单2份(样式见附件四)。其中一份与论著、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另外一份单独装订。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需按照装订顺序重新编页,不是原有页码),清单的页码一栏中要标注出重新编排的复印件所在页码,便于专家查阅。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
A4规格的纸张,按顺序排放,所有表格须用计算机打印填写。由各单位的人事部门对获奖证书复印件进行核对后加盖印章,经主办人员签字后上报。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0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单位。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人选材料还应注明所在省辖市或扩权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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