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配合教育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请各单位按照教高司函【2005】195号《关于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
请登陆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m.cn)查阅下载教高司函【2005】195号文及相关表格。
请注意阅读文件中所述以下内容:
一.制订规划的原则
二.规划的学科范围
三.规划的选题(指南选题见附件一)
四.规划选题的申报
1. 选题要求
2. 申报材料
主编人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见附件二);申报的新编教材需附讲义,修订教材需附已有教材。材料至少一式三份,其中出版社向高教司上交一式两份。
3. 申报方式及时间
主编自己联系出版社,将材料报到出版社,由出版社向高教司申报;高教司在2005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受理各出版社申报事宜,过期不再受理。
五.规划教材的评审
六.规划教材的出版
请有意申报选题的教师在申报材料寄往出版社前到学校教务处教材科登记备案,以便统一到学校签章。
联 系 人 :赵春霞陈清利
电系电话 :3326194
教务处
200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