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校党委常委会2005年10月14日研究决定,现将《关于评选表彰在“四比三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学生、好教师、好干部、好工人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落实。
关于评选表彰在“四比三争”活动中
涌现出来的好学生、好教师、好干部、好工人的意见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增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省委和校党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安排,校党委决定,对在“四比三争”(比学习、比教学、比科研、比贡献,争当好学生、好教工、好专家)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评选表彰,以进一步发挥党员先进性,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以开展“四比三争”活动为载体,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的,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多做贡献,进一步推进我校整体工作上层次、上台阶,早日把我校建设成为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高水平的综合性大学。
二、评选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人选的事迹要公开,评选的办法要公正。
2、坚持注重质量、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工作坚持质量第一,评选结果要保证优中选优。
3、坚持联系实际、分类评选的原则。根据身份和岗位特点,学生、教师、干部、工人分别进行评选。
三、评选的条件
按照党章规定和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结合党员的平时表现,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来把握:
1、学习好。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努力学习和掌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所需要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岗位上的内行和能手。
2、思想好。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经受住各种风浪的考验。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
3、工作好。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站在学校各项事业建设和发展的前沿,用新思路研究新情况,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措施开创新局面。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作为教职员工,能成为“三育人”的楷模;作为学生,能成为全面发展的标兵。
4、纪律好。自觉执行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做到依法办事、清正廉洁。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决定决议,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党性原则,服从组织决定,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团结好。顾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事事讲奉献;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主动关心同志,常为别人着想,善于换位思考;积极营造、维护、珍惜团结协作、共谋发展的大好局面,努力成为团结的模范。
6、作风好。牢记党的宗旨,发扬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正确行使权力,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敬业实干,创新奉献,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四、评选的程序
1、基层推荐。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照评选条件,确定本单位推荐参评的人选,于10月19—20日上报被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和推荐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1-2名人选;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2-3名人选;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3-5名人选。院系等教学单位的推荐人选中应当包括学生党员代表。
2、初步审查。校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进入现场评审人选名单。
3、现场评审。组织相关同志组成评审组,对相关人选进行现场评审。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材料展示。进入现场评审人选的推荐表、推荐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展示,接受监督,同时评审组成员认真查阅相关材料。
第二步,投票确定。由评审组成员在查阅材料、广泛讨论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名额和具体情况,投票确定获奖人选建议名单。赞成票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1/2的方可列入获奖人选建议名单。
4、公示。对初步确定的获奖人选进行张榜公示,进一步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3天。在规定期限内凡发现获奖人选有弄虚作假或有重大责任事故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5、党委研究及表彰、奖励。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公示情况向党委常委汇报,校党委常委研究决定最终表彰人选。获奖人员将分别被授予好学生、好教师、好干部、好工人荣誉称号,在校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上统一进行表彰。
五、评选的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
2、评选工作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发扬民主,提高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评审人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消评审人员资格的处分。
公示联系电话:3325870、3325170
意见箱设在一号楼一楼大厅。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