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09-28 浏览次数: 634

校内各单位:

河南省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奖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做好评奖的宣传动员和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的时限和种类

1、河南省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参评作品的上限时间为2002年7月1日,下限时间为2005年6月30日。

2、参评作品的种类:文学类作品(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戏剧类作品;广播影视类作品(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电视文艺、广播文艺);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音乐舞蹈类作品;曲艺、民间文学类作品;文艺评论类作品(文艺理论研究、文艺评论论文、论著)等,总计七个门类。

3、参评作品必须是我校教职工独立或以我校教职工为主创作生产,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公开发表的作品(网络媒体发表的作品除外);参加过市级以上演出、展览的作品;在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期刊、出版社公开播出(放映)、出版发行的作品。

4、凡获得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作品不再重复申报。

二、评奖要求

1、参评作品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力争达到内涵丰富、形象生动,情感真挚,打动人心,为群众喜闻乐见。

2、要体现市场和效益意识。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充分重视文艺作品的经济效益,把票房、收视率、发行量、市场前景等作为评奖的一个重要依据。

3、要体现精品要求。参评作品要符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结合的“精品”要求,力争达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

4、要体现时代主题和中原风貌。参评作品要紧扣时代主题,艺术地展示改革开放中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和中原地域文化特色,在表现形式上丰富多彩。

三、参评作品的申报办法

1、集体创作的作品由组织制作单位负责申报;二人以上创作的作品应在征得所有作者同意的前提下由一人申报;版权属个人的作品由个人申报。申报作品的数量为每种艺术门类每人限报一件,可同时兼报其它艺术门类的作品一件。

2、参评作品申报材料包括:①表演艺术、广播、影视类报送两套录像带(VCD、DVD光盘、录音带);同时提供文字脚本15份;造型艺术类应尽可能报送作品原件并同时报送复制件两份(如照片);如报送原件确有困难,复制件应准确全面反映原件的真实面貌。②图书、文学作品的样书15本(套)。⑧作品申报表一式十五份。申报表由评奖办公室统一印制,可以复制。

3、申报时间:申报的作品务必于2005年 10月20日前报委宣传部 (电话:3325863),逾期不予受理。

betway官方app 党委宣传部

2005年9月26日

附:一、河南省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集体类)

二、河南省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个人类)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