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申报河南省教师资格指导中心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08-20 浏览次数: 34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文件,需要推荐下列专业课程专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审核推荐,并填写登记表,于829日上午10:00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附:

1、《推荐专家基本情况登记表》

2、豫教资中心函【20052号文件

人事处

2005826

关于推荐专家参与有关工作的函

豫教资中心函【20052

各有关院校:

根据工作需要,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委托,现从省内有关院校中遴选部分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院校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下列专业课程专家。每门课程可以推荐12名。课程名称: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学、中学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小学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

(二)各院校所推荐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可靠,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廉洁奉公,有吃苦耐劳精神;

2、长期从事本学科教学、科研工作,有一定学科造诣;

3、具有副教授(3年以上,含高讲)及以上职称,在省内有一定知名度;

4、身体健康。

请各院校对照条件,认真选报。《推荐专家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请于2005829日上午12时以前,传真至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0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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