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200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教人[2005]350号)及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5]3号)文件精神,2005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将于7月1日开始。
我校将在2006年下半年进行评估,目前正在进行紧张的迎评工作。在本科教学评估中,“专任教师”的概念是:①必须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②要从事教学工作。2005年我校将引进近200名教师,加上此前尚未取得证书的教学人员,目前尚有300多人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由于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每年仅进行一次,所以请各单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摸底登记工作,积极组织实施,确保上述人员顺利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认定资格种类及对象
1、认定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认定对象:
①.在职教师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
②.各单位已签约,2005年7月即将报到的教师;
③.因本科教学评估需要,各院系从非教学单位拟聘人员。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
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结论为“合格”。
2、学历条件。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所申报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或相近。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认定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证书。
4、身心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鉴定为“合格”。
高等学校拟聘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只需具备1、2、4条规定的条件。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除应具有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条件5、6、7。
5、参加 “河南省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培训班”。该培训班自愿参加,培训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规》。
6、必须参加 “河南省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培训考试”。该考试全省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第5条培训内容。考试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方能申请教师资格。已有此证书的,不必参加培训和考试。
7、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该测试全省统一组织,以面试、试讲(含说课)、答辩等方式测试,时间10-15分钟。
缺少教育实习环节的师范教育类自考生、函授生等,也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硕士研究生毕业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因为硕士层次不区分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所以硕士研究生拟以本科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身份申请的,在填写表格及提供材料时,均以本科为主,硕士材料仅做参考。
三、报送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须按照附件样表填写);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6、《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7、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还需提交:《河南省教师职业素质和技
能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8、高等学校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7月1日-7月12日,有以下三项工作:
①各单位对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摸底登记,填写《2005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登记表》。已签约暂时未报到的不要遗漏。
②交纳相应的费用和相片(证书费6元/本、证书相片1张;普通话测试费35元/人、相片2张;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费50元/人、相片3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190元/人)。
③参加“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 人员,提交正式身份证复印件一份(B5纸复印)。
以上材料于7月12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对暂时未报到人员请及时联系,登记《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登记表》上所列信息。
2、普通话测试:根据参加测试人员情况,确定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非师范类人员自愿参加“河南省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培训
班”,培训点设在我校教务处“高师培训中心“,7月1日开始报名时,须同时注明是否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非师范类人员必须参加“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9月17
日上午考试,考试地点新乡市,考试成绩9月24日前公布。
5、体检:9月25日-3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各院系报申请材料:9月26日-30日,申请材料请按要求装订整理。
7、相关人员参加省教师资格管理中心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
和能力测试”:10月25日-11月10日,由省教育厅安排,我校具体测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8、认定结论公布及发证:11月16日-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远
电话:3326203E-mail:rscszk@henannu.edu.cn
未尽事宜及最新通知,请及时浏览人事处网页“教师资格”栏目。
人事处
200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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