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2005-2006学年教师进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依据校人字(2003)295号文件相关规定,做好此项工作。
2、进修方式一般选择国内访问学者、骨干教师研讨班。
3、程序:个人申请(点此下载申请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盖章,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经研究确定人选后个人联系,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4、申请时间:3月15日前。
人事处
200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