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第三批“省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11-18 浏览次数: 188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选派第三批“省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锻炼的通知》(豫组通2004〕44号)精神,现将我校选派干部参加“省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锻炼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一定工作经历;有专业特长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岗位安排和锻炼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挂职担任省辖市政府领导助理;县(市、区)政府、省辖市直机关、省辖市管企事业单位的副职或助理;省管企业中层领导及助理;重点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等。服务锻炼时间一般为一年。

三、选派工作的组织及时间安排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在本单位广泛发动,组织报名,并结合本单位后备干部培养计划,提出推荐人选,于11月26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推荐人选经学校研究决定后,向上级部门报送正式人选。

2004年11月18日

附表

河南省第三批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健康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工资情况

专业技术职务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家庭住址

何时毕业于

何校何专业

服务意向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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