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选派第三批“省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锻炼的通知》(豫组通〔2004〕44号)精神,现将我校选派干部参加“省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锻炼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一定工作经历;有专业特长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岗位安排和锻炼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挂职担任省辖市政府领导助理;县(市、区)政府、省辖市直机关、省辖市管企事业单位的副职或助理;省管企业中层领导及助理;重点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等。服务锻炼时间一般为一年。
三、选派工作的组织及时间安排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在本单位广泛发动,组织报名,并结合本单位后备干部培养计划,提出推荐人选,于11月26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推荐人选经学校研究决定后,向上级部门报送正式人选。
组织部
人事处
2004年11月18日
附表
河南省第三批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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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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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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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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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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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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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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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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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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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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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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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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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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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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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毕业于
何校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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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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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学
习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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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表
现
及
业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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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党组
织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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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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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党
委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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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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