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及重点学科点:
接校财务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财务处要求,从2005年起,在编制省级部门预算时,对本单位专项支出备选项目均需写出详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若单位不报送备选项目论证报告,教育厅将不再予以受理。根据以上通知精神,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尽快编制本学科点(重点实验室)急需建设的项目论证报告。请结合自身条件尽快以学科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形式编制论证报告(不要以具体的科研项目形式申报)。
论证报告格式要求:
1、项目名称
2、项目负责人
3、承担单位
4、项目实施的意义和依据
5、项目支出预算(请具体到每项支出内容、详细列出所购置设备情况)
6、学校配套情况
因本项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务必于
特此通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