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征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评价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09-29 浏览次数: 869


关于组织征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评价专家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和科技部《关于征集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评价专家的通知》(国科外字[2004]320)精神,现在有关单位征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评价专家。请符合遴选条件的专家,到http://www.cistc.gov.cn/project/自行完成网上实时填报工作后,于 10 8 日前 将专家信息表(—式三份)报送校科研处,经审核后上报省科技厅。

  联系人:侯进怀

  电话:3326211

E-mail:hjh@henannu.edu.cn

科研处

2004年9月28日

附 件:科技部《关于征集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评价专家的通知》(国科外字[2004320号)

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日

科学技术部司发文
国科外字[2004]320号


关于征集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评价专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际合作处、国有大型企业国际合作部(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国际合作计划”)项目评审、中期评估、结题验收等计划管理和项目评价工作,请各有关科技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征集项目评价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推荐办法 请各有关科技管理部门将专家征集文件转发至各有关研究开发单位,组织符合专家遴选条件(见附件1)的专家填写专家信息表(见附件2), 同时登陆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网上填报(填报方法和要求见附件3)。经专家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上报到科技管理部门,经各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后统一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计划办公室。
计划办公室将根据专家遴选条件和领域学科需求遴选确定评价专家名单,并在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网站上公布聘请名单。
  二、专家征集推荐范围
  由于国际合作计划资助项目涉及10大领域40个学科,包括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试验开发以及产业化等,要求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在全省市范围内进行全面征集(国有大型集团公司则在全公司内征集),包括中央属和地方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型企业单位等,国际合作专家征集范围还包括各有关科技管理部门,只要符合专家遴选条件和专家库需求领域学科方向的专家(见附件1),都在征集推荐范围内。
  三、征集期限和要求
  评价专家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
2004年10月20日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尽快开展征集工作,以保证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周凌云 陈 雄 徐燕来
  电 话:010-68526771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4号
  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办公室
  邮 编:100045
  E-mail:zhdxmbgs@163.com
  附 件:1.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评价专家遴选条件
      2.国际科技合作重点仙姑计划项目专家信息表
      3.网上填报方法和要求


二0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国际合作 项目 验收 通知


附件1:

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评价专家遴选条件

  根据国际合作计划的特点,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专家库由国际合作专家和同行评议专家组成。评价专家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判断能力,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发展状况。评价专家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国际合作专家遴选条件
  从事国际科技合作管理工作5年以上(包括驻外科技工作),或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现从事国际科技合作管理工作的专家。
  二、同行评议专家遴选条件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并从事实际研究开发工作,熟悉所从事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
  2. 具有多次国际科技合作研究经验,或具有累计一年以上国外科技工作经验(包括攻读博士、博士后及访问学者等),熟悉所从事领域或行业国外科技发展动态;
  3.近五年曾主持或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过国家(国际)科技计划(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
  4.年龄在65岁以下:
  5.所从事的研究开发领域、学科方向符合专家库需求:

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领域、学科

  一、信息科学技术领域
  1.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
  2.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
  3.计算机科学技术
  二、地球科学领域
  4.地球科学
  5.地质学
  6.大气科学
  7.水文学
  8.海洋科学
  三、生命科学领域
  9.生物学
  10.农学
  11.林学
  12.畜牧、兽医科学
  13.水产学
  14.基础医学
  15.临床医学
  16.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17.药学
  18.中医学与中药学
  19.食品科学技术
  四、化学与化工领域
  20.化学
  21.化学工程
  五、材料科学技术领域
  22.材料科学
  六、能源科学技术领域
  23.能源科学技术
  24.核科学技术
  七、工程与技术领域
  25.工程与技术科学基础学科
  26.测绘科学技术
  27.矿山工程技术
  28.冶金工程技术
  29.机械工程
  30.动力与电气工程
  31.土木建筑工程
  32.水利工程
  33.安全科学技术
  八、交通科学技术领域
  34.交通运输工程
  35.航空、航天科学技术
  九、环境科学技术领域
  36.环境科学
  37.环境工程
  十、前沿与交叉领域
  (包括力学、物理学、天文学等基础学科的前沿科学技术,以及多学科交叉研究与开发等,其他前沿科学技术归入相应领域学科中,多学科交叉以同时选择相应的多个学科方向体现。)
  38.力学
  39.物理学
  40.天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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