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2003年度管理优秀奖和服务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政管理优秀奖评选范围:我校在岗的党政机关和教学教辅单位的党政管理干部。
服务优秀奖评选范围:在教辅岗位工作的实验、图书、后勤等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评选数量
(一)、申报条件
凡是在2003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管理优秀奖
(1)工作中有突出的创新思路,并取得良好效果;
(2)所在单位工作氛围进取向上,得到校级(含校级)以上集体奖或个人奖;
(3)在同类人员的民主测评中,处于本单位的前15%以内或全校的前30%以内;
(4)有突出的业绩。
2、服务优秀奖
(1) 服务态度好,工作效果突出,出勤率95%以上;
(2)在同类人员的民主测评中,处于本单位的前15%以内或全校的前30%以内。
(二)评选数量
评选范围人员总数的3%。
三、评选办法
1、申报
申报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推荐,填写推荐表和各类推荐材料。
2、评选
学校成立专门的评审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选,评审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审定批准。
四、奖励办法
1、学校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采取一次性发放办法,每人4000元。
2、获奖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晋升职务、职称评定和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组织领导
学校“党政管理岗位设置、聘任和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奖工作。
六、时间安排
1、2004年8月20日前将组织推荐材料报送组织部或人事处(
相关表格可以在此处下载,也可以到组织部领取)。
2、2004年9月5日前公示结束。
校党政管理岗位设置、聘任和考核委员会
200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