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省人事厅文件通知,2004年度人事部的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1、45岁以下,在外留学一年以上,新近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近两年);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职称的留学人员;
3、申请人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申报的项目属于领先水平,或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并可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申报项目范围:一是对国家重点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较大意义的项目;二是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三是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类别及数额:
1、申报的项目均为“科研项目”类,
不划分重点、优秀、启动类别。
2、注意:申请人须以非教育系统人员的身份申请该项资助,申请表中的工作单位及“基本情况”栏中,不能体现教育部门字样。
3、各单位申报后,省人事厅将组织专家评选,择优上报人事部。
四、申报材料要求: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五份(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
www.chinatalents.gov.cn),并制作申请表软盘一张。
五、申请截止日期:2004年6月20日
人事处
200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