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河南省发明家协会会员重新确认...
发布时间: 2004-03-12 浏览次数: 2391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为了推动全省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促进科技进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河南省发明家协会拟组织对河南省发明家协会会员进行重新确认,同时发展新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是省发明家协会个人会员的,在确认登记时,请填写“河南省发明家协会个人申请(确认)表”(可从河南省科技成果网下载:http://www.hnkjcg.com.cn)。经协会组织机构审核后,将为原有的个人会员重新颁发会员证书,以前下发的会员证书作废。
  二、个人申请入会坚持自愿原则,凡符合申请入会条件的均可提出申请,原则上不限制数量。
  三、拟申请加入协会的个人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2.获得过专利并积极推进产业化;
   3.在全国发明展览会上获得过奖励;
   4.热心发明创造事业并为发明创造做出贡献的组织者管理者;
   5.企业中积极从事技术革新、技术创造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四、新加入协会的个人会员需填报申请表,经协会组织机构审核批准后,颁发个人会员证书。
  五、有关材料:申请表一式四份及软盘一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其他发明创造成果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上报时间:2004年3月20日前报到科研处科技管理科(联系电话:3326211)。

                            科 研 处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