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评选首届“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奖”
发布时间: 2004-02-28 浏览次数: 1165

校内各有关单位:
由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创作协会联合主办的“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奖”评选活动现在开始进行,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
一、评奖范围
1. 科普图书:2000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普图书,
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
2. 报刊科普作品:2000年1月至2003年5月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
上发表的短篇科普作品。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科普文章可放宽至1996年5月。
3. 广播电视科普节目:2000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在地市级以上广播电
台、电视台播发的原创科普节目。
4. 丛书、套书均可参加评选。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自独立成本)
每个选题为一种。套书(几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只有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
5.外文科普作品、少数民族文字科普作品暂不参加本次评奖活动。
二、作品参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实用性,主题思想和内容健康向上,能启迪智慧,激励人们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作品。
2.在普及科技知识,宣传科技成果,培育科技人才,促进现代化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作品。
3.图书编校质量必须达到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合格品标准。上报图书要附上当地出版管理部门的质检证明。
4.作品受众面广,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附有关证明材料)。
三、评选分类及设奖等级
本次奖项分为新闻类、图书类、文学类三个类别。新闻类含报刊、声像、图片三类;图书类含各种非纯文学科技类图书;文学类含各种科技类小说、散文、诗歌、剧本等。各类奖项均设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四、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以精神奖励为主,颁发获奖证书。各一等奖作品可推荐参评“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
五、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请申报者认真填写申报表,每篇稿件和申报表复印四份,广播、电视作品文字稿5份并附录像带(1/2家用)1盘。
2.参评费用:每篇(每件)100元。
3.上报时间:请各单位将老师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04年3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科技管理科。
4.请各位老师和相关单位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六、其他
“首届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奖评选申报表”请到科研处“科研新闻栏目”下载,联系电话(3326211)。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
200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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