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关于增补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02-12 浏览次数: 760

校内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校原有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有不同程度的变动,03年新增的11个硕士点和1个教育硕士专业04年已开始招生,为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质量,维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稳定和合理的师生比例,今年将在原有导师的基础上增补一批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请各有关单位安排好此项工作,严格按《betway官方app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校研字[2003]91号)和《betway官方app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校研字[2003]92号)两文件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做好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推荐工作。现将一些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所交材料:《研究生导师审批表》(可从研究生处主页中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A4纸双面打印,不可手填)一式两份,证书及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包括: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内聘教授[副教授]聘书、科研成果[论文、专著、教材、签定成果、获奖项目、专利]、科研项目证明)。在《研究生导师审批表》上体现的科研情况都应交相应的材料。
  2、交材料时间:2月29日前各单位将推荐导师人选的材料集中报送研究生处。
  3、关于校外兼职导师遴选的问题:校外专家、学者参加我校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同我校教师条件相同,但需由原单位推荐,在遴选之前,校外专家所在单位须与我校签定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并经我校有关院(系)审核同意后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遴选。单位介绍信和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随其它材料一并交到研究生处。
  4、各有关院(系)应及时通知在本校非教学单位工作,符合研究生导师条件,并有时间从事本单位研究生指导工作的人员参加本次导师遴选,并做好推荐工作。
  5、申请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教师应将申请材料交教育科学研究所,由教育科学研究所统一签署推荐意见,并集中报送研究生处。
  6、《研究生导师审批表》上方的单位名称应填写申请人的实际工作单位,应含院、系、所。
  7、《betway官方app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校研字[2003]91号)和《betway官方app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校研字[2003]92号)两个文件见研究生处主页中的“规章制度”栏目。


                              研究生处
                            2004年2月11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