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书记处关于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的批示精神,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将于2004年8月21日至24日联合举办邓小平生平和思想研讨会。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关于邓小平生平和思想的研究,同时为教育系统参加“全国邓小平生平和思想研讨会”选送论文,经教育部主管领导批准,教育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与扬州大学定于2004年8月上旬在扬州联合召开“全国高校邓小平生平和思想研讨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百家争鸣的方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研究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发展、历史地位与指导意义;深入研究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基本内容和重要观点;深入研究邓小平同志的生平活动、革命风格和崇高品德;深入研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结合教育战线特别是高等学校的实际,深入研究邓小平教育理论和当代中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通过开展邓小平理论和生平研究,进一步把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引向深入。
2.根据中央文献研究室拟定的“邓小平生平和思想研讨会论文参考选题”,自定征文题目。
3.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有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4.逻辑严谨,文字流畅,文风朴实。
5.征文应是未发表过的科研成果,纪念性、回忆性和对当前工作评论性的文章不宜推荐。每篇论文字数限8000字以内,附5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和100字左右的作者简介。引文和史料要注明出处(统一要求为页下注)。 出处为著作的要依此注明著作名、卷次、出版社和出版年月、版次、页码;出处为期刊的要依此注明期刊名、出版年和期号; 出处为报纸的要依此注明出版年月日和报纸名称。
6.作者自留底稿,无论入选与否,均免退稿。
二、论文推荐及评选
1.论文的征集、推荐工作,由有关高校的党委宣传部或社科处负责。请有关高校认真做好论文的征集和推荐工作,择优推荐能代表本校学术理论水平的论文。收到本通知的部属高校限推荐论文1—3篇,地方院校限推荐论文1—2篇。所有推荐论文需推荐单位初审把关,加盖公章后于4月10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前统一邮寄至教育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
2.4月17至19日,“理论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论文进行认真评审,评出入选会议论文。5月将入选论文通知有关学校,并向论文作者发出正式会议通知。
与此同时,“理论中心”将按规定名额从入选会议的论文中评出教育系统参加“全国邓小平生平和思想研讨会”的参选论文15篇。
三、征文联系方式
我校的截稿日期为三月底以前,宣传部唐宋负责征文的日常联系工作。
联系电话:3325863
宣传部
200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