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4-2006年度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3-10-15 浏览次数: 793

校内各院系及相关学科点:
  接省教育厅通知,河南省2004-2006年度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进行,现将有关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指导思想
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调整结构,合理布局,择优确定,公平竞争。评选工作的具体意见是:
  1、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作为我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研究的基地,其总体水平应居省内同类学科前列,并在国内有一定影响。根据《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精神,本次重点学科评选中除保证在人文、社会、自然科学以及工程技术等基础或传统学科的发展需要外,将突出考虑与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科技进步等紧密相关的学科发展。
  2、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是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科技发展趋势和财力的可能,在我省高等学校择优确定并安排重点建设的学科。为突出重点学科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保证对重点学科的投入,本批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总数在100个左右,分三个层次进行建设。第一层次为重中之重学科,拟建20个左右,力争在某些研究方向上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有10个左右学科达到国家重点学科水平,5-8个学科获得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第二层次为重点建设和重点扶持学科,拟建60个左右,力争有30个左右的学科点在某些研究方向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三层次为学校自筹资金建设学科,拟建20个左右。
  3、本批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工作采取学校申报、同行专家评议和行政审核批准的方式进行。在专家评审基础上,省教育厅确定重点学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二、评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本批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科研处负责材
料的汇集、上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及反馈工作。
  2、重点学科的评选以二级学科为依据划分,未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按一
级学科申报。
  3、申请学科须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且原则上至少已正式培养出两届以上硕士生。
  4、本次重点学科的评选不接受高校与高校、高校与科研单位的联合申请。
  申请材料中只能填写申请单位在编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以及本单位授予的博士、硕士学位情况。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要真实无误。
三、申请材料的报送及时间安排
  1、重点学科的申报与评审应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办法》的要求进行,重点学科申请材料请于2003年11月5日前报送到科研处。
  2、“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办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4年-2006年重点建设学科申请表”等请从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doe.edu.cn/) “高等院校重点学科建设网页”查看并下载,有关评估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各有关院系及学科点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程序,组织申报和审核。



科 研 处
2003年10月15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