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选拔优秀毕业研究生从事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03-04-28 浏览次数: 792

研究生处
关于选拔优秀毕业研究生从事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在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开展,研究生处拟聘一名专职从事研究生管理的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已获硕士学位,或是2003届硕士毕业研究生;
2. 中共党员,曾任或现任学生干部,年龄在28周岁以下。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应聘者,请于2003年5月15日前带本人简历到研究生处报名。

研究生处
200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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