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申报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
发布时间: 2003-03-20 浏览次数: 1016

关于申报2003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03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事部的“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
1、 申报条件:45岁以下,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职称的留学回国人员,特别是近两年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2、 申报项目范围:一是对国家重点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较大意义的项目;二是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三是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3、 今年申报的项目分为科研项目和小额资助类(小额类由省申请),科研项目申报时不进行重点、优秀、启动类别的划分。
4、 注意:申请人须以非教育系统人员的身份申请该项资助,申请表中的工作单位及“基本情况”栏中,不能体现教育部门字样。
5、 今年我省15个指标。各单位申报后,省人事厅将组织专家评选,择优上报人事部。
6、 申报要求:《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五份(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www.chinatalents.gov.cn),并制作申报项目软盘一张。
二、 教育部的“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申请”
申请人要求博士学位,申报要求及表格从教育部网站上查阅、下载。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申请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2份备案。
三、 要求:
1、 以上资助申请截止日期:2003年4月4日
2、 联系人:孙同梅

人事处师资科
200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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