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3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3年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3年课题申报所需全部材料均已在教育部网站、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上发布。申报者可登录以下网址进行查询和下载:
1、到http://onsgep.moe.edu.cn 点击“课题申报”;
2、到http://www.npopss-cn.gov.cn点击“单列学科”;
二、 2003年课题指南是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对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指南做出的重要补充,申报者可据此设计具体课题,也可继续根据《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要点》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指南》,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设计申报具体课题。
三、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3年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充分发挥教育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功能,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教育事业的要求,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发展规律,为党和政府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全面发展和繁荣教育科学。
四、 此次课题申报分重点课题、青年课题、自筹经费教育部重点课题和自筹经费教育部规划课题四类。申报“重点课题”未通过的,在申请人自愿原则下,可以参加“自筹经费教育部重点课题”的评审。其他各类课题评审将严格分类进行。申报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的,需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五、 申报要求:
1、 申报评审书(包括活页)一式7份。
2、 申报费:重点课题150元,青年课题、规划课题100元;
3、 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03年4月1日;
4、 联系电话:3326211
5、 联系人:张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