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度河南省社科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
为搞好2001年度河南省社科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更好地发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对推动学术研究、搞好学术研究水平的作用,特制定2001年度河南省社科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评范围
1、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虽未公开发表但被市(省辖)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有价值的调查报告。
2、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含中央驻豫单位和军事院校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论著,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申报。与省外人员合作的成果中,由我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为我省作者撰写的亦可参评。在境外发表和出版的论著不得参评。
3、参评成果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和论文、调研报告等。
新闻、文艺作品不在参评范围。
已获往届省社科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论著,其新版本不再参评。
二、参评条件
1、参评成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观点鲜明、材料翔实、结构严谨、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论文、专著,应在本学科、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所创新,或补充、完善了原有结论;应用研究方面的论文、专著和调研报告,应在研究和解决我国或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上有所创见,对省委、省政府和各级领导机关重大决策的形成或实际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新的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能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工作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喜闻乐见。
4、翻译论著应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并有较高的译文质量。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论著应有中文译件(论文应有全文中文译件,著作应有中文目录和较详细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
三、评奖标准
在具备参评条件的前提下,各等级奖还必须分别达到如下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上有重大意义,能开辟某一新学科或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研究难度大,提出了重要观点或结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相当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上有重大意义,对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的发展作出贡献,提出了重要观点或结论;能解决经济社会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实际问题;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上有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明确,能对原有理论、观点作出补充或提出新的观点;对解决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在省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四、申报要求:
凡符合参评条件和范围的成果按要求填写《河南社科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一式4份(包括成果和相关的佐证材料,如评介转载、采用证明、获奖证书等),并提交2份本单位的申报成果登记汇总表(打印件,并附Access2000或Word打印软盘)。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登记表“备注”栏中按顺序填写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凡申报论文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出评单位意见者,不予以受理。申报成果的学科分组,原则上以个人认定为准,参评者需在申报表上注明。成果学科代码:经济(JJ),哲政(ZZ),文教(WJ),历史(LS)。参评者每人限申报一项成果,二人以上的合作项目可另报一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初评组织单位重复申报。
申报成果请参评者自留备件,所报材料予以存档,不再退还。每项成果收取评审材料费100元。
各单位请于6月14日将参评材料集中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联系人:张素静
联系电话:332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