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3浏览次数:2757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省博管办工作安排,我省首次博士后申请科研项目资助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和获得博士后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豫博管办[2011]4号)转发如下,请通知符合条件的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并于3月8日前报人事处。
联系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2011年3月3日

关于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和获得博士后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

豫博管办[2011]4号

各博士后站设站单位:
为加大我省博士后培养力度,提高培养质量,2006年以来,我们积极申请博士后科研项目经费和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匹配经费,去年12月这两项经费得以落实。因为此次经费有限,满足不了所有博士后项目需求,我们将采取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办法,对部分项目给予资助,对获得基金资助项目给予小额匹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2010年博士后在研项目;2010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资助条件及等级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二)博士后研究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前沿性,具有较高的科学和应用价值。
(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报项目数按在站人数的50%申报,在站1人的不再申报(按设站单位报省博管办备案的人数)。
(四)2010年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可获得匹配经费,不再申请项目资助。
(五)资助等级分为三个档次:一等为8万元人民币,二等为5万元人民币,三等为3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程序
(一)设站单位于2011年2月20日后登录“河南博士后”专栏(http:// www.ha.hrss.gov.cn“河南博士后”)下载中心下载“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申请表”、“河南省获得博士后基金项目匹配资助申请表”(附后),按申报说明填写,经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将项目资助纸质申请表一式6份、基金匹配资助纸质申请表一式2份,于3月10日前报省博管办,并报电子文档(内容与纸质材料相一致)。
(二)申报资助经费的设站单位,请提供单位用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及时划拨经费。
四、有关事项
(一)省博管办将项目资助申报材料汇总后,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申报基金匹配资助的不再评审,根据获得数额按比例给予匹配。
(二)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受资助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划拨经费。
(三)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河南博士后”专栏公布资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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