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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通知精神,2019年将开展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相应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附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送至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勤政楼308)。
(二)校人事处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河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三)河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技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三、申报要求
(一)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准备工作。
(二)申请设站须确保申报材料与所提供的附件材料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申请设站单位申报。
(三)申报材料内容必须真实,统计数字准确无误,有据可查,无内容可填写“没有”,不可留空。表内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少量附页,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装订整齐。
(四)每份申请材料(含附件)原则上不得超过50页。
联系人:李红英
电 话:0373-3326203
附 件:2019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人事处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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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申请新设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