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7浏览次数:1534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位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申报工作对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组织遴选,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2023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3年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1031日(含)以后出生);

4.须为202311日至20231031日(含)期间进站的人员;

5.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获选人员不得再申报博新计划。2023年博新计划通过函评进入会评但未获得资助的人员(已通知本人),且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可自动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无需再次申报。

三、申报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申报(20231016-1031日)。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书模板》(附件1),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板块,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推荐(20231016-112日)。

各流动站要加强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推荐。后续根据申报人数及公布的推荐名额数,按照“个人申报、流动站择优推荐”的流程,依托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三)科研诚信复核(2023113-1110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四)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20231111-1231日)。

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评分标准见附件2)。对博士后工作评估优秀的设站单位以及国家政策支持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适当倾斜。

获选结果拟于20231231日前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流动站管理人员及时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按照系统管理层级逐级审核申报人资格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完成推荐并提交,在审核推荐截止日期前可逐级驳回修改再提交。

(二)获选人员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如获得资助,本次所填信息将作为后续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填报时,注意相关提示,切勿在相关区域填写个人、导师、单位相关信息,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因科研诚信情况复核未通过被驳回的,设站单位推荐名额不再递补。

五、联系方式

1.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马珂珂 电话:3329088

2.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添翼 电话:010-62335012


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31016

附件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2-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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