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日前,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针对一些学校发生火灾给学校和学生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2007年4月5日上午10时28分,江西省商务学校一幢住宿400多名学生的临街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火源来自宿舍楼一层对外出租的销售塑料管等建材的店面,起火原因初步判定为经营户用电不当所致,六间店面被烧毁,由于当时学生正在上课,未造成人员伤亡。4月2日21时10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旗欧肯河农场中心学校宿舍发生火灾,有2名小学生(分别为一年级和三年级)在起火后躲在床板下,错过了救援时机而死亡,其他学生被安全疏散。火灾原因系学生在熄灯后点燃蜡烛不慎引燃床铺造成。火灾给学校和学生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也暴露了一些学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为贯彻落实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观念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构建和谐校园落实到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行动中。要充分认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努力建设平安校园。
二、严格加强管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学校管理,堵塞漏洞,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从严管理,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学校重点实验室、图书馆、药品库、标本馆、学生宿舍等重点要害部位,尤其要加强管理与监督。对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排除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当事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防火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技能训练,要制定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培养学生的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避免处置不当造成损失。要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检查工作要认真、细致,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人员集中场所要重点检查,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疏散通道通畅,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卫处将组织检查组对校内各单位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