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外省新生户口的
通知
各学院:
为避免往年个别学生户口已迁至我校,但未及时办理落户手续,严重影响办理毕业相关手续的情况再次发生,因此,凡户口已迁往我校的2010级外省新生(含统招本专科生、研究生),请在接待新生入校时,及时督促学生将户口迁移证送交校保卫处户籍室(琢玉楼东门一楼内),以便为新生及早办理户口审批落户手续,不至影响新生入校后办理身份证及其他户籍有关证明手续。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