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研究生、外省新生户口迁入手续的通知
校内各学院、研究生院、新联学院:
往年发现个别外省学生在入校时,迁来的户口迁移证没有及时上交,个别学生到补办身份证或到临毕业时才拿出从原籍迁出的户口迁移证,但此时户口迁移证已过期、失效,造成入户、迁移多方困难,直接影响学生毕业离校、补办身份证。为了防止类似情况的再发生,特作如下通知:
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户口已经迁往我校的学生,在办理入校手续时,一定做好检查、督促,保证学生将户口迁移证及时交到保卫处户籍室,以防止户口迁移证遗失、被盗、过期,造成今后难以入户,影响学生将来毕业、考研、就业等。
注:本省新生不再迁户口,外省新生可迁也可不迁。
交户口地址:琢玉楼东门保卫处户籍室
联系电话:3326912
联系人:秦新娣
保 卫 处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