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冬季安全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督〔2014〕3号)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内各单位要组织专人对单位内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清理办公室内的废弃物品,严禁在电源周围存放易燃可燃物品;杜绝在办公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严格做到人走断电;检查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配备是否齐全,严禁堵塞消防通道或将消防通道改作它用,严禁私自改动消防装置。
2、保卫处要组织专人对校内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排查,及时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保养、维修、更换、增设,对新建、改建和扩建楼房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消防装置合格达标,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3、保卫处要进一步明确校内交通标识,根据实际加装必要的交通设施,规划机动车和自行车停放区域,规范校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严格大门管理,加强对驶入我校各类车辆的审验,及时提醒驶入我校的机动车辆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校内交通安全。
4、各相关单位要对单位内部及公共部位的垃圾、树叶、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品进行及时清理,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园内焚烧各类废弃物。
5、后勤管理处要加大对学生公寓的火灾防控力度,严禁学生在公寓内使用大功率电器、酒精炉等违章违禁物品,严禁在公寓内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物品。
6、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清扫各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楼前的雨水和积雪,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防止师生因结冰滑倒造成人身伤害。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把食品采购关,严格食品加工程序,合理存放;及时对学生餐厅所使用的灶具和餐具进行消毒,及时打扫餐厅环境卫生;定期对学生餐厅工作人员进行体检,持证上岗,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8、存放有易燃、有毒、剧毒、放射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要做到“人防、物防、技防”设施齐全,严格购进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管;严格领取使用登记制度,登记明确清晰;实验如需使用危险化学物品,一定要严格实验操作规程,指导教师要切实负责;按要求正确处理危险化学品实验残留物,严防外泄和遗漏。
9、要加强对职工临时宿舍、工棚、楼宇管理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任何人使用煤气、蜂窝煤等在上述场所做饭、取暖,防止引发火灾和因通气不畅引发中毒事件。
保卫处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