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两名外籍留学生到保卫处报案,称12月12日发现寝室遭到盗窃,丢失部分衣物。该案件经保卫处公共安全科侦查,于24日宣告破案。经查,实施盗窃的是我校2016级学生小杰(化名)。目前,小杰所在的学院已经针对小杰的情况做出相应处罚;小杰同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赔偿了受害同学的损失并取得了受害同学的谅解。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温馨提示:法律是条红线,无论何时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