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证迁移须知
一、迁入
(一)无准迁证迁入
1、退学:
(1)《户口迁移证》
(2)学校退学证明
(3)原籍《户口簿》(或本人迁出注销证明)
2、招生:
(1)《户口迁移证》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河南省普通高校新生录取花名册》
3、毕业:
(1)《户口迁移证》
(2)《毕业证》
(3)《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就业提供)、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提供)
二、迁出
(一)正常迁移材料
1、《准迁证》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迁移证》存根
(二)大中专学生招生
1、本人《准考证》
2、《录取通知书》
3、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迁出
1、《毕业生》
2、《就业报到证》
3、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
4、《户口迁移证》
(四)毕业生迁出回原籍
1、《集体户口簿》
2、《毕业生》
3、《户口迁移证》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