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郑州、洛阳、新乡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知函〔2019〕9号)及《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经高校自主申报、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商丘师范学院、信阳师范学院5家高校为2019年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单位,试点建设期限为2019年至2021年。
请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试点建设方案,并加强组织领导,量化考核目标,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建设一批“制度、人员、场所、经费、任务”落实到位、各具特色、集线上线下于一体的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有效提升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和转移转化能力,促进产学研合作和高价值专利创造与运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相关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校试点工作针对性指导、服务,在校地合作、校企对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试点建设取得实效。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