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新发〔2015〕14号)文件精神,加强新乡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新乡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9年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
2.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地位。
3.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仪器设备;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4.依托单位具有良好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单位应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依托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4)依托单位取得的专利或专利受理证书、科技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研究论文与著作等;
(5)依托单位其他获奖或认定证书;
(6)依托单位上年度审计报告,并提供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明细表(请填写附表一);
(7)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中心建设情况等相关材料;
(8)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科研人员名单、外聘专家聘书、职称证书(请填写附表二);
(9)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科研仪器设备清单(请填写附表三);
(10)研发新产品的其他方面证明材料。
三、现场考察要求
1.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2019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进行抽查。
2.考察材料是申报单位留存的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在现场考察时将申报材料提供给专家组作为打分依据。
3.考察过程中申报材料缺少必要证明附件的,将酌情扣分;无证明附件的,该项考察内容视为零分。
4.考察具体时间提前3天通知。
四、材料报送
所有材料按照申请书、研究报告、依托单位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附件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材料书籍式装订(在书脊上需注明年份、项目类别、单位名称,例:2019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XXX公司),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报送时间:2019年11月20日
申报地点:科技处303室
附件:
科技处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