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新乡市为着力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基础研究,不断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和《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
一、申报条件
申请建设重点实验室应符合新乡市优先发展的学科和技术领域,体现新乡的产业优势和特色,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新乡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新乡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
2.须有重点学科的支撑,学科特色突出,在本地区本领域科研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承担并完成了国家、省、市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3.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有省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少于2人;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
4.实验室必须设独立的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决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审定研究课题,协调开放事宜。一般由5-7名市内外知名专家组成,其中本实验室的固定专家不应超过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依托单位聘任。
5.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应填写《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报告》。
2.申请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新乡市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4.申请材料按照《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报告》、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书籍式装订,在书脊上需注明“新乡市XXX重点实验室单位名称2020年”),一式三份与电子版一并报送。
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申报条件
2020年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地位。
2.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仪器设备;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单位应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依托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4)依托单位取得的专利或专利受理证书、科技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研究论文与著作等;
(5)依托单位其他获奖或认定证书;
(6)依托单位上年度审计报告,并提供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明细表(请填写附表一);
(7)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中心建设情况等相关材料;
(8)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科研人员名单、外聘专家聘书、职称证书(请填写附表二);
(9)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科研仪器设备清单(请填写附表三);
(10)研发新产品的其他方面证明材料。
2.所有材料按照申请书、研究报告、依托单位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附件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材料书籍式装订,在书脊上需注明“新乡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单位名称2020年”),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
材料报送地点:致远楼507室
联系人:魏 然
联系电话:3328668
附件:
科技处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