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学院:
科技厅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进一步拓展双创覆盖广度,增强双创发展实效,提升全省创新创业服务水平,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导师指导帮扶作用,强化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创新创业辅导功能,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制定“创新创业导师河南行”活动方案。现开展创新创业导师推荐工作。
一、导师组成
1.科技创新领域具有成功创新创业实践的权威专家(省外特聘专家);
2.各类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运营方面主要负责人;
3.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方面的专家;
4.具有丰富行业服务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专家学者。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办事公平公正;
2.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科技和双创政策,具备与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相适应的战略思维、政策研究、理论指导能力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专业水平,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
3.热爱创新创业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从事创新创业服务工作,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有五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4.具有创业经验或有辅导创业者成功的经历;
5.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全省创新创业服务活动,并能够较好的完成任务。
三、推荐和管理
1.省科技厅对推荐的导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备案入库,服务期三年。
2.建立导师服务登记跟踪制度,服务站要及时、准确、记录导师开展创业指导情况,并将导师参与创新创业指导服务的文档、图像等资料存入台账,为导师绩效考评提供依据。
3.导师实行动态管理,服务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除使用:
(1)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年度辅导服务任务或连续3次不接受相关工作任务安排的;
(2)以导师名义,在社会上从事或参与导师职责范围之外的活动,损害导师形象的;
(3)泄漏导师所承担工作的秘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4)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导师职责或自行申请退出的;
(5)有违法和严重违纪、违背社会公德行为的。
四、主要工作内容
1.辅导培训:为各类创业载体的从业人员或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政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等方面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在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中,按要求提供针对性的线上线下培训授课及经验分享。
2.评议咨询:参与省科技厅及地方科技部门组织孵化载体认定与评价,参加科技部门或创业载体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担任评委或导师;为地方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项目落地等提供评议服务;为科技企业的项目合作、人才引进等提供指导咨询。
3.战略研究:对创新创业载体管理运营、人才、技术、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为我省创新创业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激励
1.对在“创新创业导师河南行”活动中积极主动、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导师科技厅给予表彰,并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级孵化载体的认定、备案、考评。
2.通过科技厅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积极推送创新创业导师等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导师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对接,择优对导师服务辅导的典型案例及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六、申报材料报送
6月28日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打包后通过微信发送给科技处魏然。
联系电话:3328668
科技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