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推动我省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国家创新高地建设,省科协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全域科普工作试点。
2.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培育。
3.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提能。
(二)“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行动
1.“i科普”科技志愿服务活动。
2.河南省首席科普专家工作室。
(三)科普助力乡村振兴工程
1.河南省示范农技协。
2.河南省农村中学科技馆。
3.河南省科技小院。
4.河南省科普示范社区。
(四)科普融合创新工程
1.中原科普讲坛。
2.科普作品出版资助。
3.河南省科普短视频大赛。
4.“典赞·科普中原”活动。
各类项目的申报对象与条件、实施内容与绩效、资金规模、申报材料要求等,详见《河南省科协2022年度科普项目申报指南》。
二、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河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经费须单独核算,专账管理。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筹措配套经费开展科普工作。
(二)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内承担的科普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两项。承担的科普项目结项验收或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及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科普项目。
(三)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河南省省级科普与学会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9〕1号)和《河南省科协科普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豫科协发〔2020〕8号)的有关要求。
(四)项目实施期一年,2022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结项验收。
(五)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明确项目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经费预算及绩效目标,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份以及材料的电子版,同时由科技处统一组织网上填写申报书,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
(六)省科协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立项后将项目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燕
电话:3329226
地址:致远楼513
科技处
202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