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设计河南”的决策部署,加快发展工业设计,以设计创新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根据《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豫工信产业〔2015〕1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第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和高等院校,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三种类别进行申报。重点面向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新型材料、电子信息等10大产业集群和30个重点产业链领域。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1家。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请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需编码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文件光盘)报送到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魏然3328668
附件:
附件3: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