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现已开展第四届河南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申报个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经常居住 地的专利权人。
(二) 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 日为准)授权的发明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三)专利权有效 、稳定,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也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四)专利已经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六)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河南省专利奖。
(七)同一申报单位或申报个人的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
二、申报与推荐
申报河南省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
(一)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1.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2.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3.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4.省级行业协会、学会
(二)推荐原则。
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推荐的,遵循业务管理原则;
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的,遵循属地管理 原则;由省级行业协会 、学会 、中国科学院院士 、 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的,遵循专业相关原则。
一项专利需由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共同推荐,每位院士同一年度仅限推荐1项。
(三)推荐程序。
1.审核。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 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2.公示。
各推荐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 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院士推荐的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公示。
三、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分配见推荐名额表(附件1 )。
第三届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的推荐单位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3- 5个推荐项目;设市级专利奖的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1- 2个推荐项目;国家级示范城市、示范园区的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1- 2个推荐项目。
四、申报材料形式及要求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需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推荐单位,包括: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包括申报书(附件2)、附件,装订成册。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1份,内容与纸质版完全一致,制成 一个独立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例如ZL20121002**** . * ),内部存放申报书、附件。
1.申报书为WORD文档(请勿更改格式),以“专利号+申报 书”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 . *+申报书)。
2.附件为营业执照、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文本等支撑材 料扫描件 ,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以
“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 . *+附件)。
五、推荐材料形式及要求
各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需报送推荐材料。
(一)推荐单位推荐。
1.纸质版《推荐函》(附件3 ) 1份,为正式公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所有推荐项目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一个推荐项目一个独立文件夹;光盘或U盘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3.各推荐单位汇总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此表格在河南 省知识产权局网站“河南省专利奖”专栏下载),与电子版《推荐函》一并存储在上述光盘或U盘中。
(二)院士推荐。
1.纸质版《院士推荐意见书》(附件3 ) 1份,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
2.推荐项目电子版申报材料、电子版《院士推荐意见书》、《推荐项目汇总表》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 ,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
六、报送要求及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和推荐材料由各推荐单位采用EMS快递方式统一报送,不接受现场申报。
截止时间:2023年7月30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 快递寄出日为准)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我校的项目可通过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和院士进行提名,如有意申报的教师请于6月20日前告知我校申报联系人,以便及时做好申报服务工作。
七、其他事项
《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河南省专利奖申报书》等文件请到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河南省 专利奖”专栏下载。(网址:http://zjxx.hnpatent.gov.cn/)
联系人: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范鲁豫
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刘有金 王晨阳
电话:0371- 65566776 65925758
邮箱:hnszlj2017@163.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1号综合楼9楼920房间
邮编:450008
学校联系人:王栋联系电话:3326218
附件:1.推荐名额表.doc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