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基础研究类、社会公益类、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和软科学类。
一、技术开发类项目
“技术开发类项目”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实用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推广应用的项目,投放市场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技术开发类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项目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的先进水平。
2.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已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重大工程项目全面验收后,已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促进了我省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作用。
二、技术发明类项目
“技术发明类项目”是指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项目,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新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新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和国家安全等领域的各种技术方法;“新材料”包括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等;“系统”是指产品、工艺和材料的技术综合。成果的核心和价值是由发明专利带来的。
技术发明类的授奖范围不包括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
技术发明类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该项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主要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各种公开出版物、媒体及其他公众信息渠道发表或者公开,也未曾公开使用过。
2.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该项技术发明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者技术方法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主要性能(性状)、技术经济指标、科学技术水平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3.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该项技术发明成熟,经过2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三、基础研究类项目
“基础研究类项目”是指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在学术上有新见解,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项目。
基础研究类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该项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
2.具有重大科学价值: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或者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对于推动学科发展有重大意义,或者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2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尤其是重要学术刊物以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含科普项目)
“社会公益类项目”是指在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技术普及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的项目。
社会公益类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项目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领先水平。
2.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显著:项目已经过2年以上较大范围应用和实践检验,创造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较大意义。
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对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大作用。
科普项目的推荐范围仅限于2008年以来(含2008年)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且出版发行满2年以上。
科普论文、科普报纸和期刊、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培训教材、科幻类作品、科普翻译类作品,不属于省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的奖励范围。
五、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项目
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项目包括企业技术创新系统工程、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以及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
企业技术创新系统工程、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是指企业为实现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创新,提升我国相关产业或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通过创新制度建设、创新能力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在企业内组织实施的技术创新工程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促进了构成要素、要素关系或动力机制的变化,激发产生了新的商业和业态模式。省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奖项授予实施和完成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的企业,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单位。
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创新性突出: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创新能力建设(创新人才、研发机构、创新资产、产学研合作机制、商业模式)及有效的创新投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或促进了商业模式的创新。通过关键技术创新、系统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解决了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掌握了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形成的产业关键技术及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技术创新工程经过2年以上的实施和应用,主要技术及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每年新技术或者新产品的收益增长比例较高。
3.推动行业或产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通过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创新和集成,形成、拓展了产业链;加速了产业技术的分解、融合,推动了业态创新,发挥了较强的辐射和带动效应,提升了产业及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或者产品的更新换代,形成了较大生产规模、较高生产水平和较强的配套能力。
六、软科学类项目
“软科学类项目”是指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为国家、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撑的研究项目。
软科学类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观点、方法和理论有较大创新,研究难度、复杂程度和科研规模较大,科学价值和意义明显,对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作用和影响明显。
2.研究成果已为省委、省政府职能部门或以上部门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撑,经过2年以上推广应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