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确保本年度预算的执行,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财务年终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财务“一支笔”可以登陆财务综合管理平台对本部门的指标帐进行查询,加快对本年度预算项目的执行,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
2.各职能处室要加强对各类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按计划进度使用,避免因经费使用不规范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受财政支付改革的政策影响,报销款项到帐时间有所延迟,正常情况下需要三个工作日才能到帐,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合理安排报销时间。
4.年终清理期间财务处内部业务较多,为了避免过多占用大家时间,建议通过“网上预约”进行报账,尽量不要使用“绿色通道”窗口。
5.年度预算安排有专项经费(含中央资金和省拨专项)的单位,要加快专项经费的实施进程,未完工的项目要写明理由,对已完工的专项经费要写出书面的效益分析报告,于
12月
31日
前报计划财务管理科。
6.已签订合同的项目,请按合同约定尽快实施,如
12月
31日
前合同不能执行完毕,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科核对合同执行情况。
7.有关单位或个人从教育厅、财政厅、科技厅等部门申报的各类专项经费或科研经费,请登陆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122.206.201.4,在“新闻信息”栏查询有关到款信息,并持相关证明到财务处进行帐务处理,以确保各类收入能够及时入帐。
8.本年度学生助学贷款已经到位,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学生欠费,请各院系通知各类欠费学生及时交费。
9.凡在财务处领取各类收款收据(含税务发票)的单位,请务必在
11月
30日
以前将所收款项交财务处进行帐务处理,没有使用的收据随同上交。
10.函授、在职研究生等各类学生所属院系,如因院系调整较去年有所变动的,请有关职能处室在11月30前将相关专业及班级调整情况送交财务处,以确保各类收入分配的正常进行。
第二专业学费、函授、在职研究生、四六级考试、普通话测试等收入需要进行结算分配的部门,请于12月10日前与计划财务管理科核对相关收费人数并进行结算。
11.因公借支没有冲帐的老师,请尽快办理冲销手续,
12月
10日
以后,将不再办理借款手续。
12.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请提前与国有资产管理科核对相关数据,确保固定资产能按时入帐。
财务处
2012
年11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