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及个人所得税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3-12-19 浏览次数:1517

1.为什么我已经工作半个月了,财务查询系统里查询不到我的信息呢?

答:我校是每个月10号发放工资的,你虽然已经办理入职手续,但工资系统里还未录入您的个人信息,待开始发放工资后,财务查询系统也会默认开通的。

2.我在8月份工资系统里查询到,我的工资发项中有一项“其他补”346元,请问这是发的什么钱?

答:由于工资系统现有功能的限制,补发工资暂时无法查询到明细。正常情况“其他补”工资项是对您以往工资的补发,如需要查询明细,可与人事处劳资科或财务处计财科联系查询。

3.我在3月份工资系统里查询到有一项“扣借支”1000元。我没有在学校借款呀,请问这是扣的什么钱?

答:由于工资系统现有功能的限制,扣发工资暂时无法查询到明细。“扣借支”工资项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学校因工作需要有借款,但超过3个月未及时冲账的,会在借款人工资中扣除。二是由于某些原因造成学校多发个人工资,也会在“扣借支”中扣除。

4.请问发放酬金的扣税依据是什么?

答:我校代扣个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52号)计算的。

5.发放工资和酬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扣税标准如下:

全月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

不超过1,500

3%

1,500-4,500

10%

105

4,500-9,000

20%

555

9,000-35,000

25%

1005

35,000-55,000

30%

2755

55,000-80,000

35%

5505

超过80,000

45%

13505

6. 年终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与发放当月工资合并,超过3500元部分按下列标准计算:

全年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

不超过18,000

3%

18,000-54,000

10%

105

54,000-108,000

20%

555

108,000-420,000

25%

1005

7.什么情况下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答: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8.为什么我和同事同样是发了500元的课时费,扣税金额不一样呢?

答:个税扣缴的计算基数是按当月所有收入,你们的工资金额、在发500元之前是否发放过其他酬金,都会影响到你们此次发放500元扣税的金额。

9.我校学生领取科研补助等劳务性收入,是否要扣税?

答:要看当月具体发放补助金额,800元以下不计税,超过800元按校外人员劳务费的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10.校外人员领取劳务费如何扣税?

答:一次性领取劳务费800元以下的,免缴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低于4000元的,超过800元部分按20%计算个人所得税;超过4000元的扣除20%费用后,其余按20%计算个人所得税。

11.我校办理酬金发放及代扣个税的时间是什么?一般要多长时间到账?

答:根据工资发放及上缴个税时间安排,我校每月的15号-25号为办理酬金发放及代扣个税时间。26号起将对本月已报账酬金、补助等进行汇总,统一报省财政厅审批转账,一般到账时间为本月月底或下月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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