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校园卡注销有关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4-05-30 浏览次数:431

根据学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将毕业生校园卡注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学生登陆离校系统,认真核对建行卡号信息,要求必须为本人在新乡市本地开户的建行卡。若卡号信息有误,请在6月4日前到财务处收费科登记变更,未消费的校园卡余额将转入该建行卡。

2、若学生建行卡丢失,请将校园卡余额消费为0,否则无法转账。为确保顺利转账,请同学们在离校两周内不要注销建行卡。

3、在办理完图书馆清算手续后,请以班级为单位收齐校园卡,集中到校园卡结算中心办理销卡手续。根据校园卡数据整理要求,6月5日晚8点,所有2014届本专科毕业生校园卡停止使用,三天后校园卡余额转入建行卡,请学生及时查收核对。

财务处校园卡结算中心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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