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结算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25 浏览次数:815

校内各单位、各位老师:

20139月份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以来,得到了各单位、各位老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大多数教职工已申请办理了公务卡,并实现了刷卡消费和报销。但是,在日常报销中仍存在一些不按规定支付款项的问题,特别是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已经办卡成功而未开卡,仍沿用传统做法在公务活动中使用个人的银行卡或现金等。79日以来,因使用个人的银行卡或现金报销的资金超出财政厅核定的额度,财政厅支付局拒绝审批。经我处与财政厅支付局领导多次协商无果,导致79日以来的报销款项至今未能转给各位老师。针对此类事项,为确保各位教职工顺利完成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类报销款项的支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要求,再次强调以下几点:

一、严格执行《betway官方app 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凡超过10,000元(含)的会议费,超过20,000元(含)的购置费,支付必须采用转账结算。

二、零星购物(含版面费、邮费、电话费等)、差旅费(车票、机票、住宿费等)、限额以内的会议费等,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有公务结算事项(含科研项目支出事项)、尚未办理公务卡的老师,务必尽快按照我校公务卡办理流程申请办理公务卡。

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公务活动中再使用个人借记卡、贷记卡及现金支付的购物等报销支出,要按财政规定将款项转入供货单位,老师个人垫付的款项请与商家协商退还。

五、在本通知下发之前发生的、已经使用个人借记卡、贷记卡或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事项,根据个人借记卡、贷记卡的刷卡小票和发票,现金支付的须写出书面说明,在810日前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请校内各单位、各位老师务必高度重视财政支付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要求,确保学校各项事业正常运行。

财务处在暑假期间照常办理报销业务。

财务处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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