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我校财务状况,准确及时地编报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财务年终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一)各单位要对本年度的项目经费进行认真的梳理,特别是各类专项经费,应抓紧时间完成竣工决算、验收、审计等工作,并在12月24日前办理报销手续。
(二)职能处室要督促分管的项目实施单位及个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当年项目当年完成。已完工的专项经费要写出书面的效益分析报告,于12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财务处计财科张兴乾OA便笺。
(三)2014年校内预算已安排未支出的专项经费:
1、已签订合同或已进入政府采购环节的项目,须写出情况说明,学校将保留该经费指标,结转至2015年使用;
2、对项目既未支出又未启动政府采购程序的专项经费,年底将全部收回。如果用款单位2015年还需此项经费,请重新履行专项经费申请手续,申请报告内容除写明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外,还要重点说明2014未完成的理由。
(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教财[2014]911号)文件精神,本年财政拨付的各类专项经费,在2015年9月30日未使用完毕的,将予以收回。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工作,加快实施进度。
二、收入与结算分配
(一)各单位要认真核对年度内各类专项经费或科研经费的到账情况,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入帐。我处已将未确定的收入款项挂在财务处网页上“到款查询”栏,请各单位及教师个人及时核对,并与计划财务管理科联系确认收入。
(二)2014年度学生助学贷款已经到位,目前仍有部分学生欠费,根据省财政返还高校学费收入的时限要求,12月10日是本年最后一次划扣学费上缴财政专户,请各学院通知欠费学生及时交费,避免给学生学习带来影响。
(三)联办及校外预科学费等收入尚未全额到位,请相关职能部门抓紧时间与联办学校联系,保证今年的相关收入及时到帐。
(四)第二专业学费、函授生学费、在职研究生学费、各类报名考务费等收入需要结算分配的部门,请于12月10日前与收费管理科核对数据进行结算。
三、清理借用票据
(一)因校内培训、承办会议等原因,在财务处借用票据的部门,请务必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所收款项缴入学校银行帐户,并同时办理票据核销手续。
(二)因科研或其他外来收入等在财务处借用票据的教师,请尽快与拨款单位联系,督促对方单位抓紧时间拨付款项,确保当年收入的实现;如果对方不能在本年内拨款,请写出情况说明交计划财务管理科,同时要求退回借用票据。
四、清理因公借款
(一)凡在财务处有各类借款(包括事业经费借款、科研借款、基建借款、后勤借款等)尚未冲账的老师,请务必于2014年12月24日前结清。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冲账的,请写出书面说明、还款日期报至财务处会计科。无正当理由借款时间超过3个月不报销、不还款的,财务处将从借款人或签批人的工资中扣除。
(二)12月15日起,除借款偿还公务卡外,不再办理其他借款。
五、科研经费
(一)各项目主持人要根据任务书或预算书中经费使用计划,对自己的科研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支出科目、项目名称错误的,请务必在本年内(12月31日前)与会计核算科联系更正。
(二)本年度到帐的各类科研经费已经订立“经费指标本”,“经费指标本”按规定发至科技处或社科处,请有关人员及时领取。
(三)个人科研经费如需填报2014年度决算报表,请于计划财务管理科联系。
(四)2014年度已经通过结项验收的科研项目如有结余经费,请根据《betway官方app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办理经费结转手续。
六、日常报销
(一)2014年度必须支付的学生奖助学金、上缴市内的热力费、水电费、有关人员费用等,尽量在12月24日前办理报销手续,以确保款项及时到帐。
(二)2014年的发票尽量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报销。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的,务必在2015年3月底前报销,否则过期作废。
(三)根据财政有关规定,2014年12月31日起我校的零余额账户额度余额全部注销,新年度额度恢复约在元月10日左右,请各位老师合理安排公务卡报帐还款事项。
(四)2014年12月25日起,财务处将暂停3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付,集中处理银行对账、调整账目、年终决算、新年度建帐、新旧会计制度转换等,2015年开始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七、资产清理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年度资产清查,对盘余资产及时登记入帐,盘亏资产写出书面说明,交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通过年终资产清查,努力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不流失。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年终决算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发规处、人事处、科技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在12月31日前将学校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科研成果、固定资产等基础数据报至财务处计划财务管理科。
(二)“小余额”指标账户清理:财务处将在年底统一清理科研项目、代管项目、预算项目中的“小余额”指标账户(年末余额小于300元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清理此类项目,及时报账清户。
(三)个人借款、账务等查询业务,请登录“高级财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有疑问请与计划财务管理科联系。
财务处主要业务受理科室联系电话:
计划财务管理科3325879联系人:张兴乾、赵康敏
会计核算科3326215联系人:孟凡玲、彭典范
出纳科3325857联系人:周其峰、陈艳萍
收费管理科3328851联系人:宋来忠、常保贺
国有资产管理科3326214联系人:王文辉、王立
校园卡结算中心3329338联系人:赵杰、刘延
感谢全校师生一年来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