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卡使用与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3 浏览次数:3417

各位老师:

近期,我校使用公务卡情况比较普遍,但在日常报销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报销时不能提供POS小票,银行清算不及时等。为方便大家能够顺利地完成公务卡还款报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如不能提供POS小票,可以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

1.持公务卡所属银行寄来的银行对帐单或到公务卡银行查询的消费明细,将需要报销的消费记录打上标记,作为报销依据。

2.根据刷卡时收到的短信提醒,按照刷卡日期、金额、用途逐笔填写“公务卡消费明细表”,作为报销依据。

“公务卡消费明细表”可以到财务处网页下载。

二、已经实现刷卡消费,但无法取得相关发票或因故不能及时报帐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还款:

1.根据刷卡的POS小票金额,写出金额相同的借款单,经财务“一支笔”签批到财务处办理借款。

2.到建行或工行,办理公务卡与个人的工资卡或储蓄卡的关联手续,到公务卡还款期自动从储蓄卡中进行还款,相关业务报销后可以从公务卡中取出现金。

友情提醒:

1.因财务报销录入后,财政审批大约需要3个工作日,银行处理数据需要2-3天时间,建议大家尽早报销或采用自动还款模式,以免还款不及时造成逾期。

2.因公出差补助转入个人储蓄卡,与公务卡收款日期可能会不一致。

财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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