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专题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5-05-27 浏览次数:855

为帮助科研人员了解经费预算和审计中的常见问题,提高科研项目预算编制质量,规范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5月23日上午,我校纪委、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联合邀请“十五”、“十一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大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课题项目评审及验收专家马德玲老师,做科研经费管理与项目结题、验收、审计及准备工作专题培训报告,培训交流会在校东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平台召开。各学院负责人,有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负责人近300人参加培训。副校长陈广文参加报告会并讲话,报告会由纪委书记张现周主持。

陈广文在致辞中指出,随着国家对科研经费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科研经费在管理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也随之加强,科研人员掌握科研经管理的政策法规显得尤为重要。邀请专家到我校讲解培训是解决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问题,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学校会继续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并重的原则,积极落实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的法律法规。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有关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各项要求,合理、合规、有效使用科研经费。

张现周书记在主持培训会时,要求与会人员要站在加强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的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要求各位老师要认真学习本次培训会的内容,在经费管理及财务审计工作中要加强跟专家的联系,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合规和高效使用。做好项目的预算、申报、结项、验收审计等工作。

马德玲会计师以《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等文件为政策依据,对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原则和财务验收审计要求予以解读,针对项目任务书中常见的直接费用支出逐项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及审计要点参考,并对间接费用管理和预算调整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阐述。马会计师还结合实际案例对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12类问题和9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详细讲解,结合国发[2014]11号文件中提出的科研经费使用“五不得”要求,提醒课题负责人在使用科研经费过程中要敬畏法规,不闯红线。培训结束后交流环节,参会人员就自身在科研经费申报及使用中的疑问踊跃提问,马老师现场一一解答了老师们的提问,对他们的实际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培训交流结束后,各参会老师纷纷表示受益颇多,希望学校及财务处多组织相关培训活动。

马德玲,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北京合义事务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主任会计师。先后担任“十五”、“十一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大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课题项目评审及验收专家;参加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评审、验收、审计工作,被聘为创新基金验收专家组成员,同时被聘为海淀区、中关村、亦庄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专家组成员;承担北京市科委科技项目研发费用专项审计工作,同年被聘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财务专家;参加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北京市工促局---工业发展基金、国防科工办、发改委的专家组验收。十余年来,对各科技经费、资金(基金)评审验收工作积累了较丰富经验,并赢得了多项荣誉。

(财务处 周其锋/文 三总支 罗开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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